《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18年修改)公示
面对新型城镇化、经济转型升级等外部环境快速变化下的新形势新要求,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需要调整发展思路,把握新的发展机遇。为满足锦丰镇各项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的新要求,适应城市发展转型,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编制本规划。通过对《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实施评估,按照《苏政办法〔2010〕81号》的要求,采取“城市总体规划较大修改”的方式编制本规划。
本次锦丰镇总体规划修改,已进入成果编制阶段,为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丰镇)总体规划(2016-2030)>(2018年修改)》(下称“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7月1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锦丰镇政府,联系电话58959027。张家港市规划局,联系电话56998710。
张家港市规划局
2018年6月4日
公示规划要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锦丰镇行政区域范围,面积114.32 平方公里。
二、修改期限
与2016版总规一致,近中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三、修改重点
1. 建设用地的调增调减
在城乡总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布局进行调整,包括建设用地的调增、调减。本次总规修改涉及调减面积114.79公顷;涉及调增面积约114.79公顷。
调整前后,用地增减保持整体平衡,调整内容不涉及禁建区,调整的防护绿地不影响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不涉及生态红线、不降低环境质量。
修改后,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2. 道路交通修改
兴四路南延至港丰公路,道路延伸距离约为4公里。
公示图纸:
1:现行总规土地使用规划图
2:土地使用规划图(2018年修改)
3:综合交通规划图(2018年修改)
270万元
1小时前458万元
2小时前660万元
2小时前270万元
4小时前115万元
51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