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已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
近日,《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已正式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条例中多项便民利民政策,张家港市已提前实施。
“2015年我买了一套房,从办理到拿到房产证,差不多要10个工作日,今年我又买了一套房子,办证只用了3个工作日,非常快捷方便。”18日上午9时许,张先生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产权证书,他告诉记者,现在来中心办理业务,与以前相比快了许多。
《条例》将“方便群众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列入总则,规定常规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而早在去年下半年,张家港市就实现了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和实体经济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我们通过优化受理人员配置,简化收件材料和流程来提升服务效率,原来受理人员受理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要通过电子扫描才能转发给审核人员,现在受理人员受理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后,可直接转发给审核人员,扫描后置,审核人员审核完成以后就可以填发不动产权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陶彦介绍,为提高效率,减轻群众负担,中心还推出了“只收原件”“不收重复件”等创新工作。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将再提速,公示承诺办理时限将缩短至2个工作日。
《条例》还规定,申请人除了前往中心办理不动产业务,将来还可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将不断丰富。事实上,目前张家港市已发出全国县级市首张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并与3家银行合作开展了线上抵押登记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网上跑,群众不用跑。“银行客户经理通过线上发起抵押登记申请,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在线上完成核定,与传统的窗口办理业务相比,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接下来,将会有更多的不动产业务可以从网络平台提出申请。”陶彦说。
此外,《条例》规定,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没有按期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并且逾期拒不办理,将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这将为居民购买商品房后能够及时拿到不动产权证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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