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本月23~31日,我市办税服务场所将暂停业务办理

张家港新闻 2019/3/8 10:06:42 2097次 0条点评
摘要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江苏省原国税、地税征管系统将于2019年4月1日起并库上线。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江苏省原国税、地税征管系统将于2019年4月1日起并库上线。


      3月23日至3月31日各类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但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开具上传、发票查验、勾选确认、窗口扫描认证等业务不受影响;电子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3月23日至3月24日可正常开具;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咨询业务也不受影响。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3月23日前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

      张家港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季忠明:“3月23日到3月31日将进行系统的切换,在此期间,我市的所有办税服务场所将暂停业务的办理,请广大纳税人提前办理相关的业务。”


      4月1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税务部门提醒,3月21日12:00起暂停所有POS机缴税(费)服务,3月22日24:00起暂停TIPS缴税(费)业务,纳税人、缴费人应妥善安排缴税(费)时间;需要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在3月22日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业务(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申请需在22日12:00前提交);为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保待遇,请用人单位在3月20日21:00前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3月份申报期截至到3月15日。

      张家港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季忠明:“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系统停机期间,可以拨打‘12366’进行咨询,在上线之后将进一步整合优化流程,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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