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进行张家港市2019年度凤凰镇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承接招募
为强化社区党组织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党组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能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按照《苏州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张家港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进行张家港市2019年度凤凰镇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承接招募。
一、关于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
专项经费面向社区党员和居民,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实际需求,主要包括4大类:
1.党建服务项目类。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以党建服务项目形式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如开展区域化党建,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帮助基层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辖区群团组织以及“两新”组织开展党群活动进行项目资助等。
2.公共特色服务类。主要用于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开展社区惠民公益活动、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如公共设施维护、举办社区特色文化和传统节庆活动、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3.社区自治管理类。主要用于推动社区协商、居民自治,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如完善民情信箱、议事恳谈、民主评议等自治平台,实施“三社联动”项目,开展志愿服务、无物业小区自助服务等。
4.其它类。主要用于社区党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它服务事项。
二、申报主体
1.在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社区党组织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报;
3.社会组织财务情况符合公益组织财务规范要求,能够做到专项专账。
三、项目申报流程
按照项目化运作的方式使用专项经费,需经以下程序:
1.需求调研。在社区“两委”组织领导下,通过居民议事会、网格化管理等载体,以党小组、居民小组为单位,采用问卷调研、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填写意见征集表、设立意见征集信箱(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了解党员群众需求,并听取驻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2.确定项目。在综合各方建议的基础上,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提出服务项目初步方案,填写《凤凰镇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申请书》交镇组织科、社区科初审,由第三方支持机构进行项目优化后,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并票决,经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后形成正式方案,并公示7天。
3.审核备案。确定服务项目后,社区党组织填写《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备案表》,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4.签约执行。对审核备案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或相关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和承担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签订合同,约定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费支付和接受方式以及服务的质量标准与评估考核办法,鼓励社会组织承接为民服务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服务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同时社区党组织要注意吸纳党员代表、党群议事会成员等参与监督评议,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项目实施要求
1.实施周期:2019年6月—2020年5月
2.实施地域:张家港市凤凰镇西张社区、凤凰社区、港口社区、湖滨社区、桃源社区、恬源社区
3.项目金额:每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4.每家社会组织在每个社区申请项目不超过2个(含2个)
五、申报材料
1.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申请书;
2.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备案表。
六、报名方法
提交纸质版材料至镇组织科、社区科,由镇组织科、社区科初审通过后统一交由第三方支持机构进行项目优化。经初审的项目请及时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245684996@qq.com。项目申请递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24:00。项目主办方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邮件,如未收到,请及时电话咨询。
咨询热线:
张家港市至诚社会组织评估中心:0512-58217116
凤凰镇组织科:0512-58450126
凤凰镇社区科:0512-58420796
附件1:凤凰镇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项目申请书
附件2: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备案表
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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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