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来了!我市确保在2020年6月实现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全覆盖
关于张家港生活垃圾分类,最新消息来了!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实施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高质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确保在2020年6月实现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全覆盖。
“新政”规定,从2019年10月起,我市住宅小区逐步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城区住宅小区按照“定点设置分类容器+定时分类投放+定人值守引导”的模式开展四分类工作。
2019年年底前,城区50个住宅小区(约占城区小区总量的30%)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2020年6月前,城区所有宅小区(约178个)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分类实效进一步显现。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等投放容器。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等,投放容器设置为蓝色。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应当专门处置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投放容器设置为红色。
△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垃圾,投放容器设置为240L绿色脚踏开盖式垃圾桶。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投放容器设置为240L黑灰色脚踏开盖式垃圾桶。
为方便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我市科学设置投放点位,根据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投放量,视情放置一定数量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投放容器。在投放点位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宣传牌或分类亭(房),宣传牌内容注明四分类类别、分类要求、投放时间、收运体系等。
住宅小区增配一定数量的分类容器用于更换或转运,有条件的小区可在投放点位配备智能分类容器、人脸识别系统等设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采取免费发放垃圾袋、进行积分兑换等措施,激励居民更好参与垃圾分类。
在投放点位设置安排定时定人值守,值守人员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引导、协助居民开袋并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对拒绝垃圾分类或乱扔垃圾等行为的居民,予以教育、劝导,并登记上报相关信息。
“新政”明确,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各住宅小区要利用闲置库房建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仓库,用于集中存放各投放点位转运而来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小区物业公司自行出售并做好数量登记,或按照供销、商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有害垃圾由专门服务公司上门规范收运处置。
市城管局将探索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流程可追溯的信息化系统,将小区四分类各项基础数据、投放信息、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及收运量、终端处置情况等全部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为后期评估及执法提供参考依据,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水平。
▲永联村村民使用垃圾设施
▲村民领取二维码垃圾袋
“新政”明确,城区以外区域的住宅小区,由各区镇政府牵头负责,参照《关于加快实施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2019年年底前30%以上住宅小区完成垃圾四分类工作,2020年6月实现垃圾四分类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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