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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为建房竟然毁祖坟被告上法庭(组图)

楼市动态 2011/11/6 13:49:50 2594次 0条点评
摘要 法院认为房产商的误毁事件给原告一方带来精神痛苦

  自家祖坟在 法院认为房产商的误毁事件给原告一方带来精神痛苦

  自家祖坟在房地产公司施工过程中损坏,40余名后人先是扣押机器然后又上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法院获悉,广州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终审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官方介入处理

  一位知情人士分析,当地近年来逐渐上涨的墓地价格,可能是开发商超越规划范围建设公墓的主要动机,“加之居委会某些干部对开发商行为采取默许态度。”张家港新闻

  “现在一般墓地的价格已达到每平方米1万元左右。”该知情人士介绍,一般墓地占地6至10平方米,豪华的面积可达十几至几十平方米。

  而葛洲社区部分居民质疑,社区居委会委托开发商出资建设公墓,报批后不经过招标,“建公墓也许只是幌子,这些人的真正目的是投资进行商业开发。”

  “直到接到群众举报,我们才知道葛洲社区出了农田被侵占的事情。”11月2日,达濠街道办事处党工委陈书记向南方农村报记者介绍,10月8日,濠江区和达濠街道办成立了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解决此事。

  陈书记介绍,根据初步统计,此次被开发商侵占填平的农地为91亩,其中包括46亩农田和45亩山地,被毁坏的祖坟364座,迄今仍有284座没有得到安置。

  “我们正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陈书记说,濠江区公安部门已经以“涉嫌非法占用农地”对开发商陈茂泰发出了通缉令;达濠街道办党工委认为,黄林财在此次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决定免去其葛洲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并责令其辞去居委会主任职务。

  “这只是初步决定,现在区纪委已经对黄林财进行立案调查。”陈书记说。对于社区居民遭受的损失,陈书记表示,工作组正在组织力量复原被破坏山地,将填进农田的土再挖出来,同时征求墓主意见,通过充分协商,尽快解决被毁祖坟的安置问题。

40余后人怒告开发商

  法院审理查明,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与三东大道交界处的老雅咀山(又名水含岭),是广州冠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用地,该山岗本有零星山坟,而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前没有发出迁坟通告。结果一个小小的疏忽引致一场长达两年多的官司。

  2004年3月19日晚,该房地产公司施工人员在开挖老雅咀山的过程中,不幸毁坏了曾氏一族的祖坟,导致骨罐和遗骨丢失。3月21日,曾氏一族发现太公和太母的祖坟被毁、骨灰罐不知所踪,一族老老少少40多人非常愤慨,立即强行扣押了该房地产公司的挖土机,封锁了施工现场,并向房地产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经多方调解,双方依然没有达成一致。2004年10月28日,曾氏一族向花都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重新安葬祖坟的费用、并赔礼道歉。

  为了核算出重新安葬祖坟所需费用,曾氏一族还委托了专业评估公司进行“重新安葬祖坟”的评估,评估公司接到这单奇怪的活儿之后,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评估,只好复函表示,“该评估申请无可比性,无法作出评估。”

祭祖无依托法院判赔

  该案历经花都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之后,认为“纪念祖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拜祭祖坟即为后人纪念祖先的一种传统表达方式。房地产公司挖人祖坟,造成原告纪念祖先失去了依托,给原告精神上带来了痛苦。”因此,房地产公司应该向曾家42名原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赔礼道歉。

  法院同时指出,土葬本身是违反殡葬有关法律规定和违反移风易俗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再者,曾氏一族的两祖坟已在施工中被毁坏并遗失,因此,曾某等40余人要求“赔偿重新安葬祖坟的费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

  日前,广州中院终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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