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对外服务的通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相关业务对外服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张家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民卡服务中心将于2020年2月10日起提供现场办理服务,现将业务办理调整通告集中刊载,敬请留意!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
张家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业务办理调整通告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2月3日至9日(不含节假日),市社保结算中心暂停大厅现场业务办理,原则上以线上“不见面”审批、电话咨询、预约等方式开展服务。2月10 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相关业务,2月17日后恢复办理)。
二、首选网上掌上“不见面”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聚集性现场办理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染,建议参保单位和个人优先选择网上办理业务,不建议线下集中办理。
(一)单位业务。参保单位可使用CA证书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单位社保补缴(近三个月)、人员增减员申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上调)、相关社保信息查询(结算单、基数表等)等业务。
(二)个人业务
1.社保信息查询。通过“电子社保卡”APP“人社查询”模块,可线上查询参保个人信息、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养老保险账户信息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相关信息。
2.社保业务办理。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办事大厅”模块,可线上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缴费、档次选择、中断,下载个人参保证明,办理社保关系转出等相关业务。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社保卡APP)
三、实行电话预约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业务实行电话预约服务。参保单位或个人如有社保业务问题,建议先进行电话咨询,如确需到现场办理,请提前拨打社保柜台预约服务电话,了解排队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即办即走,尽量减少逗留时间。
另外,参保单位及个人也可选择向各镇(区)人社服务中心咨询相关社保业务问题。
四、聚集业务延后办理
(一)基本养老金审核
2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待遇核定及其它关联业务,2月17日后开始办理,如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期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退休人员相关待遇的享受,差额养老金将于首月发放时进行补发。
(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参保职工的退休审批
1.企业参保人员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业务后延至2020年3月10日开始。
2.2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含因病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确认,暂定2月17日后开始办理,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
3.延期办理不影响退休人员相关待遇的享受。
(三)工龄认定工作
对出生年月、缴费年限(连续工龄)认定等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待疫情稳定后再至业务部门办理,也可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上班工作时间,望理解。养老保险科咨询电话:55390625
(四)待遇发放工作
市社保结算中心将确保各类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涉及2月10日起可领取养老金的老同志,如无急需,建议家人提醒延期到银行领取,避免因人群聚集、扎堆导致交叉感染等问题发生。确实需要办理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五、可缓办业务推迟办理
建议参保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如您有一些暂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如未到办理退休时间点的社保关系转入、退费业务等,建议您适时推迟,待疫情稳定后再至社保大厅办理。
六、调整社保业务申报期
(一)调整2020年2月份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期,由2月25日延长至2月29日。3月1日关闭业务申报期。
(二)2020年2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所属期为2020年1月)税务部门扣缴截止时间同步后延至2月29日。
(三)延期结算期间不执行欠费预警制度,各类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七、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查询
暂停延后至3月1日起开始受理。如特殊情况,电话预约。预约电话:55390685、55390697。
八、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自2月10日起,市社保结算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将全部采取防护措施上岗,同时要求所有进厅办事群众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个人信息,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办理业务。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且近期去过疫区或接触过疫区人员的办事群众,我们将协调医疗机构及时安排就诊。同时,我们将做好服务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
请广大参保群众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与我们共同努力,筑牢防疫防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张家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2020年2月2日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调整通告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办事时间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对于非急办事项,请合理安排时间。鼓励采用预约的方式办理各项业务。
预约咨询电话:
失业保险待遇 58698632
就业管理 55390660
就业援助 55390671
失业保险服务 55390731
人才引进 58698632
档案管理 58698634
二、倡导网上办理业务
张家港市人管中心打造“电脑端+移动端+大厅窗口”等多渠道政务服务模式,积极推行行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
您可以采取以下网上办理模式:
1.江苏省政务服务网
(http://szzjg.jszwfw.gov.cn/);
2.张家港电子社保卡手机APP;
3.“张家港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
根据疫情特殊情况,您还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档案转递、毕业生签约鉴证、人才引进相关业务。邮寄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221,档案室收,联系电话0512-58698634。
三、加强防护措施
建议确需到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市民朋友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办完事及时离开,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
特此通告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张家港市劳动监察大队、
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业务办理调整通告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将相关业务服务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2月3日至9日,暂停窗口接待和业务受理,可线上办理事项正常办理;2月10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二、相关说明
(一)行政许可
1.劳务派遣许可
(1)目前开展的2020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尚未递交材料的可暂缓递交,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递交(地址: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402室)。
(2)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受理劳动派遣经营许可申请;需办理延续、变更许可的,可将相关材料邮寄递交(地址: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402室)。
(3)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复工时间和要求,按照张家港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执行。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1)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受理和审批,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涉及到期延续的,可将相关材料邮寄递交(地址: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402室)。
(二)劳动监察举报投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的劳动用工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58132780进行电话举报,也可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扫二维码)进行网上举报投诉。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调解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10日开庭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止审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仲裁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或中止审理,经审查后,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准许。
3.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申请先行调解(http://www.jshrss.gov.cn/tjfww/),由专家调解员通过电话调解、在线视频、互联网平台调解等方式调处争议。
4.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确需提交仲裁申请的,可通过邮寄提交仲裁申请(地址:杨舍镇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107室)。
三、有关倡议
(一)能在网上办理的不来现场办,能延缓办理的不要现在办,必须办理的先咨询后再办,提前咨询好,不要往返跑。
(二)必须亲至接待窗口办理业务的,请一定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相关业务需要咨询,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1.劳务派遣、特殊工时行政许可:55390699
2.劳动监察举报投诉:12333、58132780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58122617
各企业、职工朋友们,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共同参与,感谢您的配合!
张家港市劳动监察大队
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2月2日
张家港市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业务办理调整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公共场所的疫情扩散,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工伤服务大厅的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据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告,延期开展我市劳动能力鉴定集中体检工作,劳动能力鉴定办结时限相应顺延。恢复劳动能力鉴定集中体检的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因上级暂停劳动能力鉴定集中体检工作,原定于春节后开始受理的病退鉴定申请暂停受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查询业务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办理。包括工伤缴费记录、工伤支付记录、工伤认定记录、劳动能力鉴定、一次性待遇记录、工伤定期待遇等。
(四)暂时不影响参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待遇审批等业务建议适时推迟办理。
(五)根据疫情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书面邮寄及邮件(zjggbzx@qq.com)的方式申请延长相关工伤保险业务申请时限。
(六)急需办理的业务建议通过电话预约方式进行,我们尽最大可能提供电话登记、邮寄、QQ等方式灵活办理。联系电话:55390631、55390632(工伤认定),55390733(劳动能力鉴定),55390735(工伤待遇),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敬请谅解。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126室(工伤服务大厅)。
特此通告
张家港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020年2月2日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调整通告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张家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号)》精神,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含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的服务工作调整如下:
一、现场招聘:暂停所有现场招聘活动,3日起开通网上招聘会,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请报名参加网上招聘会或办理网站会员后自助发布招聘信息。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通过网络开展求职招聘,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
二、个人求职:因暂停现场招聘活动,个人求职请登录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n)查询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进行网上求职。
三、网站会员申请:老会员会员到期后直接在张家港人才网(www.zjgrc.cn)申请,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开通;新会员请先注册会员并上传营业执照,然后致电58798681开通网站会员(新会员网站会员协议暂时不签,待疫情结束后补签)。
四、集体户口:无特殊情况建议延后办理,确需立即办理的请致电58798681,业务咨询后预约办理。
特此通告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调整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将于2月10日起提供现场办理服务,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2月3日至9日(不含节假日),暂停大厅现场办理,开展“不见面”服务;2月10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线下服务。
二、有关说明
1.“不见面”服务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分类认定、人才公寓申请等常规业务均可受理。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需要验证原件的可提交电子材料(照片或彩色扫描件)。办理完毕后,中心服务专员将各类相关材料邮寄给人才。
2.落实防控举措。线下服务恢复以后,办事人员进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大厅须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肺炎感染症状者请勿入内;近期有往来重点疫区或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且未脱离14天观察期者,请勿入内。
3.及时公告须知。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人才办事需求和上级部署安排,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工作模式,调整内容将及时通过“人才张家港”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请各位专家人才主动关注。
4.相关办事倡议。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倡议广大专家人才尽量减少现场办理需求:一是能网办的不来现场办;二是能延办的不要现在办;三是无关人员不要到大厅;四是提前咨询好不要往返跑。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与预约电话:0512-58171330、58179330
邮寄地址:张家港市一干河东路18号,职工文体中心东广场一楼大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rczjg330@163.com
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张家港市民卡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调整通告
根据张家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张家港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有效遏制公共场所的疫情扩散,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卡服务中心(含各乡镇营业厅)业务办理工作调整如下:
一、服务时间:2月3日—9日(不含节假日)的上班期间暂停窗口现场服务。2月10日起,视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现场窗口服务。
二、卡挂挂失:市民卡临时挂失拨打12345,社保卡临时挂失拨打12333,窗口正式挂失暂停办理。
三、卡片解挂:临时挂失7天自动解除挂失,正式挂失解除挂失暂停办理。
四、卡片补换:通过“张家港市民卡”APP中“预约换卡”功能自助办理。
五、卡片激活:通过“张家港市民卡”APP中“激活卡”功能自助办理。
六、卡片申领、应用开通:暂停办理。
七、咨询答疑:市民卡热线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电子社保卡
市民卡
张家港市市民卡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170万元
41分钟前1588万元
2小时前138万元
15分钟前108万元
19小时前128.8万元
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