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注意了!隔离期内违规外出,罚!
疫情当前,竟有人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违规外出!近日,港城警方与社区网格员联动协作,对一名违规男子进行了处罚。
隔离期内违规外出,罚!
1月27日,41岁的四川平昌籍男子王某,从四川老家返回我市务工,因返程途中经过陕西、河南、安徽、南京等多地,回到位于我市市区某小区的暂住地后,即被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应当居家医学观察。
2月4日晚6时许,仍处于居家医学观察期的王某违规驾车外出,在返回暂住地时被小区工作人员发现。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市公安局对王某处以200元行政罚款。
● 警方提醒
采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是防止疫情蔓延的重要手段,更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重要举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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