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相告!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全市预防接种服务的通告
关于逐步有序恢复全市预防接种服务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4日24时,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为防止疫情的传播扩散,保护广大儿童及家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1月29日起,我市暂停了儿童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服务。根据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27号)文件要求,我市将逐步有序恢复预防接种服务,为防止接种现场人员大量聚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月24日起,我市逐步恢复儿童和成人预防接种服务。
2.按照“优先保证母亲HBsAg阳性的儿童乙肝疫苗的接种、优先保证免疫规划及含免疫规划疫苗成分疫苗的接种、优先安排可能超过免疫程序时间的儿童相关疫苗延续针次疫苗接种补种”的原则,由各预防接种单位分期分批精准预约,统筹安排。
3.目前各门诊采用电话、短信预约接种(后期“苏州预防接种”公众号微信预约功能恢复后使用微信预约,开通前另行通知),合理安排门诊开放时间和服务时段,引导错时接种,减少接种人数,避免人员在预防接种门诊聚集。
4.请各受种者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凭接种单位预约短信,按规定的日期及预约时段前来接种。到达预防接种单位后,请在接种单位门口健康申报区域出示预约短信(或手机拍照的短信)及身份证,对无预约短信的或不符合预约时段的,一律不予接种。填写健康申报单(见附表,有条件的可自行打印填好带来),如流行病学史、症状筛査不适合接种的儿童或家长,不得进入接种区域。
5.如有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病例接触史或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至少在接种日期前一天主动告知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会根据情况安排延期接种。如隐瞒相关信息,前来接种导致发生疫情的,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接种时,每位儿童仅限一名家长陪同,家长必须戴好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除预防接种需要,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手卫生。
7.进入接种门诊后,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与其他儿童或家长交谈,在接种完成并留观30分钟后立即离开接种门诊,减少停留时间。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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