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上调至 2112元,新标准自今年 7月1日起执行!张家港同步实施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调整2020年苏州市生育保险
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的通知》,
全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
上调至 2112元,
新标准自今年 7月1日起执行。
张家港同步实施!
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
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
2019年原标准为1888元,
调整后,上涨224元。
按照相关规定,苏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一次性营养补助拨付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
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制定印发了
《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
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提高医保标准,
让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稳步提升!
2020/7/9 10:00:03
一次性打还是分批打2021/1/6 19:54:27
为什么我2020年7月13日宝宝出生到2021年1月6日至今未收到张家港生育营养费到账,产假结束都上了快两个月的班了,有谁帮忙解答一下?258万元
12小时前118万元
10小时前83万元
16小时前136万元
8小时前258万元
7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