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重点围绕 “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 对位于冶金园(锦丰镇) 一不动产进行强制腾退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重点围绕
“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
对位于冶金园(锦丰镇)
一不动产进行强制腾退,
历时5个小时
成功腾退。
在孙某某与徐某某、马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徐某某及其妻子马某某因未自觉履行义务而被孙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评估拍卖了徐某某位于锦丰的名下房屋,但拍卖成交后,徐某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在法院多次张贴公告后仍视若无睹,拒不搬离。
买受人迟迟拿不到房屋,
为了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
法院利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
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进行强制开锁
▲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搬家公司搬离房内物品
▲执行干警对搬离物品进行登记造册
▲腾退过程中,被执行人出现且情绪激动,在法院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跟随执行干警回到法院进行进一步沟通
▲对被执行人家中保险柜进行强制开锁
▲腾退完毕,给被执行人马某某现场做笔录
▲社区见证人在腾退清单上签字
此次依法执行腾房行动,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捍卫了
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推动执行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
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接下来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将
继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进一步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
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偶俚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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