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关于锦润华庭1、3、4、6、8-11、13、14幢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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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锦润华庭1、3、4、6、8-11、13、14幢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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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张家港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锦润华庭1、3、4、6、8-11、13、14幢商品房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窗口已核验通过,并向该公司核发了不动产单元首次登记信息表及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业主可至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相关办证材料后至不动产登记部门申办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通告。
办证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不动产咨询热线:96510-8。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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