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广大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友情提醒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方便广大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友情提醒如下: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由申请人携带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材料、权属证书等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取号办理登记。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携带继承登记相关申请材料至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书面材料预审,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完整后安排继承受理;
2.受理登记前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继承登记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03办公室)进行继承材料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录音录像记录,最后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经查验、询问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将予以受理。
4.不动产登记窗口完成受理、审核流程后,将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zrzy.jiangsu.gov.cn/szzjg/gtzx/bdcgg/)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六十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不动产咨询热线:96510-8。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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