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我市首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顺利入市!
12月17日,
我市3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在江苏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
交易系统成功公开出让,
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
入市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这将有效激活农村土地资产,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更好地保障农民权益,并且极大提高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动性,促使原本闲置或低效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得到有效盘活。
自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经过前期多次调研论证,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土地收益调节金征收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健全交易机制、明确入市程序、保障合法权益、完善收益分配,使我市成为苏州第一个成功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地区。
这次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中
包含保税区(金港镇)永兴村的
2宗商业用地。
2019年,我市正式编制张家港湾规划,启动生态提升工程建设,精心打造“最美江滩”“最美江湾”“最美江堤”“最美江村”。得益于张家港湾的建设,沿江的永兴村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积极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民宿休闲、传统种植、江滩芦苇观光3大产业,把张家港湾建设带来的生态红利转变为富民增收的发展红利。
以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必须先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出让,
对农民和村集体来说,
只能获得一次性的征地补偿。
如今,在不改变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
不但能获得土地收益,
还能享受持续增值。
这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成功入市适逢其时,为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我市首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顺利入市,是助力乡村振兴、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式在我市“落地见效”,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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