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动态

云南:自202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征个人所得税

楼市动态 2021/1/6 10:42:10 1987次 0条点评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等规定,现将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将云南省范围内自有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它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应当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扣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张家港租房

      三、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房屋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1年1月1日





网友评论(共0条)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速来挽尊!
  • 楼市动态相关阅读

    房价目前稍有下跌是在进行结构调整而不一定是房价的拐点

    2011/9/24 8:37:19

    买房或者不买房,10年后财富差别有多大?终于算清楚了

    2017/2/8 9:45:39

    房产税究竟是调节税还是财产税?房产税征收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2012/9/5 9:17:27
    猜你喜欢的小区
    鹿苑城南新村
    鹿苑城南新村 4636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4304次

    乐余镇乐悦府
    乐余镇乐悦府 5942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3502次

    猜你喜欢的新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