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重要!我市市区二环以内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张家港新闻 2021/2/2 9:19:44 644次 0条点评
摘要 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安全的城市环境,根据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有关规定,特向广大市民倡议:

临近春节,

有件事必须要提醒:

今年,

我市市区二环以内将

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

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

       为营造干净、整洁、文明、安全的城市环境,根据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有关规定,特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多宣传、成共识。我市市区二环以内(张杨公路以南)禁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向同事、家人、亲人、邻居宣传《禁放规定》,扩大禁放宣传的深度与广度,让《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浓厚的禁放宣传氛围。

      二、明事理、晓危害。烟花爆竹属国家管制的危险品,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将造成事故,危害自身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烟花爆竹,并对家中已购烟花爆竹进行安全处置,不随意丢弃。

     三、拒燃放、树新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这种传统习俗与当今社会“珍爱有限生命、保护自然环境、减少污染排放、倡导文明生活”的文明共识不相符合,请广大市民主动摒弃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习惯,选择文明、健康、安全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张家港市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据悉,

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

市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

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张杨公路。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市民如发现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可拨打58812319举报。

请大家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爱护环境,文明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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