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注意,楼内停放电动车要罚款啦!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张家港新闻 2021/7/1 8:54:34 669次 0条点评
摘要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

      注意,楼内停放电动车要罚款啦!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 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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