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2021年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张家港新闻 2021/8/7 8:53:16 901次 0条点评
摘要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1年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简章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1年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 、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 户籍不限;

      7.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 招聘岗位中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21年8月10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超出规定时间的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职中路22号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办公室。

      3.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任职)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工作经历要求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 、考试

      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当天发布体检通知。

      五 、体检与考察(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 、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3.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用通知书》。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5.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七 、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单位将主动联系考生。

      八 、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1年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现场报名、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现场报名、笔试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发热、咳嗽、鼻塞、流涕、乏力、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九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9308。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5399366。





张家港市妇幼保健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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