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杨舍镇部分地名命名、调整的批复
杨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杨舍镇部分道路、桥梁命名的请示》(杨政请〔2021〕9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镇申报的2条道路、1座桥梁予以命名,1条已命名道路予以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一、地名命名
1.同意将你镇位于花园浜四村22幢东侧,南起沙洲东路、北至花园弄的道路命名为“优学弄”。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OUXUE LONG。
2.同意将你镇位于东棠春晓花园西侧,南起南苑东路、北至庆安西路的道路命名为“张家堂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ANGJIATANG LU。
3.同意将你镇位于蒋桥村未命名道路(暨阳东路向东延伸段),跨越二干河的桥梁命名为“支家塘桥”。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ZHIJIATANG QIAO。
二、地名调整
同意将你镇原“杜家巷路”(东起陆家巷路、西至一干河东路)向东延伸至界罗港(河道名称)。延伸后的“杜家巷路”东起界罗港(河道名称)、西至一干河东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UJIAXIANG LU。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道路标志牌、门号牌及桥梁标志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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