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张家港市乐余镇区(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乐江花苑及人民路西两侧地块(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南部镇区(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公示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拟对张家港市乐余镇区(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乐江花苑及人民路西两侧地块(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南部镇区(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公示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为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完善用地功能布局,拟对张家港市乐余镇区(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乐江花苑及人民路西两侧地块(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南部镇区(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以上地块控规的用地范围和调整的主要原因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9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或者建议,请致电:0512-58662126(乐余镇政府)。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公示内容:
一、调整范围
拟调整地块共分三块,总面积88.82公顷。其中:
(1)《张家港市乐余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39-55地块东至四干河,南至乐红路,西至乐余路,北至镇北路,用地面积28.49公顷;
(2)《张家港市乐余镇乐江花苑及人民路西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18-32地块东至新204国道,南至乐红路,西至四干河,北至长青南路,用地面积33.88公顷;
(3)《张家港市乐余南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01-10地块东至四干河,南至乐富路,西至乐余新街,北至乐红路,用地面积26.45公顷。
二、调整重点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满足镇区对居住用地开发利用的实际需求,优化居住环境,本次控规调整应在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的指导下,对用地范围、性质、道路、绿地和水系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镇区对居住用地开发利用的实际需求,调整相关居住用地边界,并调整周边道路红线宽度;
(2)将四干河两侧绿化带宽度调整至20米,北中心河北侧绿化带宽度调整至10米,并对周边道路、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3)将现行控规中幼托用地西侧的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至北侧;
(4)取消乐园路西侧、北中心河北侧的道路。
张家港市乐余镇区(LYLY-01-03基本控制单元)、
乐江花苑及人民路西两侧地块(LYLY-01-06基本控制单元)、南部镇区(LYLY-02-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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