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后塍街道部分道路命名、调整的批复
后塍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后塍街道部分道路命名、延伸的请示》(张塍街请〔2021〕1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街道申报的1条道路予以命名、1条已命名道路予以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将你街道位于崇真小学东侧,南起蟠港东路、北至晨丰公路的道路命名为“红星桥街”。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ONGXINGQIAO JIE。
2.同意将你街道原“长山路”(东起港华路、西至中华路)向西延伸至金港路。延伸后的“长山路”东起港华路、西至金港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ANGSHAN LU。
请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道路标志牌、门号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108万元
13小时前219万元
1小时前120万元
10小时前328万元
20小时前1800万元
27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