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永乐路、永兴路道路工程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及依据的公告来了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永乐路、永兴路道路工程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及依据的公告
具体内容一起来啊看下
永乐路、永兴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经乐余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决策结果公告如下:
一、决策依据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张政办〔2019〕54号)等文件要求,决策承办部门履行了决策动议、目录管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
二、决策结果
乐余镇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本镇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永乐路、永兴路道路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乐中路西侧、乐坤路北侧;本项目将推进有利于完善乐余镇路网建设,提升百姓出行效率,对工业集中区道路进行科学有效规划,改善净谷小镇区域内交通现状,减少通勤高峰期道路拥堵问题,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此次公众意见的来源主要包括:市政府网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综合各项调查数据,本项目的公共意见集中在以下四点:
1.整体性与前瞻性:担心未与交通、通信、电力、水务等部门进行沟通,各自实施各自的工程,导致道路反复开挖,出现多次施工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我镇予以采纳。
建设单位回复:将与交通、通信、电力、水务等部门进行沟通,提前做好永乐路、永兴路周边地下管线设计与管位预留工作。与各管线主管部门协商,同步开展道路周边相关地下管线施工,避免出现道路竣工后再次进行路面开挖铺设管道的现象。并结合乐余镇整体规划及净谷小镇规划,对道路深化设计。
2.道路排水:担心道路排水设施不能满足夏季短时强降雨期间道路排水需求。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我镇予以采纳。
建设单位回复:将建议设计单位结合乐余镇夏季降雨情况,对道路配套雨水管道再次进行优化设计,进而避免因地势较低导致降雨后出现道路积水现象。
3.配套设施:担心公益广告、道路标识、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我镇予以采纳。
建设单位回复:将在施工过程中与交管、交警、宣传、绿化等部门进行沟通,并现场踏勘,提前对宣传标语、道路标线、指示标牌、绿化等进行规划设计,并逐步推进道路建设中公益广告、道路标线、指示标牌等市政配套设施施工。
4.施工质量:担心道路建设中因监管不到位,导致道路存在质量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我镇予以采纳。
建设单位回复:建设单位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流程规范,加大对两条道路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同时将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开展全流程监管,做好相关材料检验工作,对道路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做好全流程记录。
综上所述,关于社会公众反馈的“整体性与前瞻性、道路排水、配套设施、施工质量”建议,我镇均予以采纳,在决策草案中作相应修改,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
四、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项目论证阶段,专家从“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论证,专家的建议为:该项目能够完善乐余镇路网建设,解决当地交通拥堵 问题,方便百姓出行,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符合百姓切身利益,本项目评估流程合规合法,同意项目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结论,支持项目建设。
五、咨询电话
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5896611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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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