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张家港市区二环路以内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临近春节,有件事必须要提醒大家:我市市区二环路以内将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据悉,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市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张杨公路。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市民如发现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可拨打58812319举报。
请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爱护环境,文明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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