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
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划定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封控区:(1)塘桥镇周巷村禄荡4组1—8号、20号、26号,禄荡4组14号;(2)塘桥镇妙桥妙新小区4幢;(3)妙桥横泾村王金湾组51、52号,朱家湾组27号;(4)塘桥镇妙桥欧桥村大巷组14—19号,油车组2号、16号、17号,种植户;(5)塘桥镇妙桥社区唐庄组19号、21号、23—27号;(6)塘桥镇妙桥蒋家村二十组9—14号;(7)塘桥镇周巷村六组4—7号、11—13号、39号、40号、42号、43号、45—47号,51号、61号。
2.管控区:凤凰镇杏市村全域、恬庄村部分区域、双塘村部分区域(南至朱家坝河泾塘、G4221沪武高速,西至浦赵塘,北至塘桥交界,东至塘桥交界)。
调整塘桥镇妙桥全区域为管控区。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管控区内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区域封管控措施自2022年4月15日0时起执行,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您对疫情防空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128.8万元
9小时前125万元
8小时前128万元
12小时前268万元
7小时前175万元
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