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暑假期间有关校外培训的问题与答复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精神,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校外培训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暑假期间,让我们同心同行共筑良好教育生态,让孩子们健康、快乐茁壮成长。
6月30日,教育、科技、民政、文广旅、行政审批、体育等7部门正式出台《关于做好苏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继〔2022〕13号),已明确我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要求及时间进度。
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一起来看看广大家长关心的
暑假期间有关校外培训的
问题与答复
问、“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和省、市“双减”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幼小衔接课程),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1:00。暑假期间,任何机构、个人在暑假期间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上培训),如:集中学科培训、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学科类培训行为均属违规。如您在违规机构缴费,将随时承担“退费难”“疫情传播”等不可预知的风险,请家长们务必警惕!
问、暑假期间准备给孩子报名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类别的校外培训,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
答、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必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师资、收费标准和退费制度等;二是您须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同时索取正规发票,由您妥善保管;三是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对不符合规定诱导您超长时间缴费的,应坚决拒绝;四是可通过“苏培宝”APP给孩子选择培训课程、缴纳培训费用,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问、当我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规行为时,该通过什么渠道反映情况?
答、暑假期间,我市将加大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请家长充分认识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安全和资金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不参加违规学科培训。如您发现校外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当地的教育、文化、体育或科技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为确保孩子们度过健康快乐的假期
根据“双减”相关政策
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作如下提醒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重要提醒
01、培训机构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国学”、“托管”、“书吧”、“网吧”“艺术”等名义开展学科培训。不得以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02、不得以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包括:不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培训广告。
03、请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认真学习《江苏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省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照对口主管部门审核准入条件,做好充足准备,及时办理审核准入手续,确保依法合规开展培训活动。
04、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公示栏公示,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不得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导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学科类校外培训按政府指导价收费。
05、按规定开设资金监管账户,所有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平台。收费前要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06、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定期主动开展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为规范我市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
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请市民朋友们共同监督
学科类培训违规办学举报电话
0512-65225216
来源:苏州教育、苏州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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