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调整张家港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通告如下
因活动需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临时调整张家港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通告如下:
2022年8月8日至8月22日期间,张家港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市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张杨公路,暨阳湖区域(东至金港大道、南至南二环、西至港城大道、北至暨阳湖大道)除外。
自2022年8月23日起,张家港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恢复为市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张杨公路。
特此通告。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
138万元
32分钟前108万元
15小时前128.8万元
12分钟前125万元
52分钟前128万元
2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