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张家港市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和组织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定于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试鸣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试鸣防空警报顺序及信号规定如下:
1. 10︰00-10︰03 鸣放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3遍为1个周期,持续3分钟;
2. 10︰08-10︰11 鸣放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15遍为1个周期,持续3分钟;
3. 10︰16-10︰19 鸣放解除警报
连续长鸣3分钟。
届时,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128.8万元
10小时前125万元
10小时前128万元
14小时前268万元
8小时前175万元
6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