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南丰镇“正安路”、“敬孝路”地名命名已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地名公告(2022第6号)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地名公告
(2022第6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南丰镇“正安路”、“敬孝路”地名命名已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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