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禁放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北至张杨公路),近期正在研究调整扩大禁放范围,具体以最终公告为准
市民朋友:
您好!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我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目前,我市禁放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北至张杨公路),近期正在研究调整扩大禁放范围,具体以最终公告为准。
(具体禁放区域以最终公告为准)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域内也做到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调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张家港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遵守禁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来源:张家港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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