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面积约为13.15公顷!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物流园规划调整公示来啦!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拟对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物流园(NFDS-01-08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公示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为完善用地布局,拟对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物流园(NFDS-01-08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以上地块控规的用地范围和调整的主要原因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9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致电张家港南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0512-55397612。
张家港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02月24日
公示内容:
张家港市南丰镇东沙物流园(NFDS-01-08)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为芦苇路以南、江浦路以西的管道运输用地以及沿江的港口用地,用地面积约为13.15公顷。根据《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苏州LNG储备中心)申请报告评估论证会专家意见》中提出的相关修改意见,拟对规划用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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