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人才引进住房要求解答来啦!
提交日期:2023-05-27 23:15:24
提交信箱:市长信箱
提问标题:人才引进住房要求?
提问内容:城东花苑小区,东区两边均有人才公寓,人才公寓入住要求是什么?现入住人员是否都具有入住资格?入住人才是否符合人才引进要求?人才公寓设有专有车位,是否有资格占用小区其他车位?
受理日期:2023-05-30 13:51:17
处理人/部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
您2023年5月27日给“市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咨询人才公寓的来信已收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经转我局受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咨询的“人才公寓事宜”,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城东花苑人才公寓是我市引进人才的政策性过渡用房,主要租赁对象包括:市领军创新创业人才、重大创新创业载体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创业人才企业引进的全职高管、青年党政人才等,现入住人员均符合申请条件。城东花苑人才公寓分为东西两区,共有人才公寓356套户房,配置157个车位,户均车位0.44个;城东花苑小区不含人才公寓共有住户930 套户房,配置720个车位,户均车位0.77个。城东花苑小区是一个整体的物业小区,未与人才公寓完全分开,人才公寓租户同等缴纳车位管理费,享有同等的车位使用资格。人才公寓管理部门会进一步加强管理,要求公寓租户在车位充足的情况下将车停在公寓内部停车场,但是内部车位资源较少,若出现车位不满足使用的情况,人才可将车停在小区其他停车位,不占用私人停车位即可。
专此回复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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