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燃气厂站布点规划及部分点位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来啦!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张家港市燃气厂站布点规划及部分点位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张家港市燃气厂站布点规划及部分点位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中期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2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6990775。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一、规划范围
张家港市域范围,面积约为998.48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到2035年,市域燃气气化率达到100%,管道燃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城镇居民管道燃气气化率达到100%,农村居民管道燃气气化率达50%。
形成多气源格局,与江阴、常熟实现气源互通的同时接纳包括长江内河LNG码头和中俄东线气源,满足区域用气需求。
三、规划内容
1.燃气气源及供应规划
1、管道天然气气源
张家港市管道天然气目前主要由江苏省天然气公司的无锡-张家港-常熟管道凤凰分输站和无锡-张家港支干线东莱分输站两个气源供气,规划目标气源包括与临近城市管网互联互通、中俄东线、金坛储气库和长江内河LNG码头气源,气源的进一步丰富将对缓解张家港市供气缺口和调峰应急起到积极作用。
2、天然气供应
市域管道天然气气化对象包括居民用户(含采暖)、商业用户、空调及锅炉用户、工业用户以及天然气汽车,规划采用分类指标预测方法对用气量数据进行预测,预测规划期末(2035年)用气量为150143.2*104m3/a。
2.规划布局原则
1、布局原则
(1)与城市总规导向一致、近远期结合、统筹布局的原则;
(2)城镇燃气的发展应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方向的原则。
2、布点要求
(1)一般厂站布点要求
a、应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b、应根据负荷分布、站内工艺、管网布置、气源条件,合理配置厂站数量和用地规模。
c 、燃气厂站与建(构)筑物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d、具有储存功能的燃气厂站在新建设施及建筑物时,需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退让公路红线100米。
(2)门站布点要求
a、门站站址应根据长输管道走向、负荷分布、城镇布局等因素确定,宜设在规划城市或镇建设用地边缘。规划有2个及以上门站时,宜均衡布置。
b、门站用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要求。
(3)储配站布点要求
a、储配站站址应根据负荷分布、管网布局、调峰需求等因素确定,宜设在城镇主干管网附近。
b、储配站用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要求。
c、高中压调压站不宜设置在居住区和商业区内。居住区及商业区内的中低压调压设施,宜采用调压箱。
(4)液化天然气布点要求
a、站址选择应考虑交通便利及与规划城镇燃气管网衔接等因素。
b、供应和储存规模应根据用户类别、用气负荷、调峰需求、运输方式、运输距离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c、液化天然气作为临时或过渡气源时,厂站出线应与管网远期规划相衔接。
3. 2035年燃气厂站布点规划
至规划期末,市域范围内燃气厂站总量达到27个,包含现状18个燃气厂站,规划新增9个燃气厂站。
2030年规划加油站一览表
170万元
31分钟前1588万元
1小时前138万元
5分钟前108万元
19小时前128.8万元
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