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12月1日起这类场景将被禁止出现!

张家港新闻 2023/8/5 8:59:42 395次 0条点评
摘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常去逛超市、菜场的你

有碰到过这样“梦幻”的场景吗?

商家使用了俗称为

“生鲜灯”的灯光

在“生鲜灯”的作用下

就算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

也能变得光鲜水灵

12月1日起

这类场景将被禁止出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不少消费者表示“生鲜灯”的灯光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为挑选购买增加了难度。

      “看着肉是挺新鲜的,但是买回家却发现颜色似乎变了样。”——市民  王女士

      “我现在买肉,都要拿起来在正常灯光下分辨颜色、仔细挑选。”——市民 刘先生

那么,目前我市农贸市场

使用“生鲜灯”情况如何?

小编对城区部分农贸市场

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市第一集贸市场、第二集贸市场

万红新区集贸市场

小编发现

蔬菜类商铺采用的照明灯

均为普通白色灯光

蔬菜瓜果看起来色彩纯正



万红新区集贸市场


市第二集贸市场

但在观察肉类商铺时

都不同程度存在

使用“生鲜灯”的现象

灯光下的猪肉颜色明显偏红


市第一集贸市场


市第二集贸市场

商家使用“生鲜灯”

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希望监管部门的禁止

能够促进生鲜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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