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落户申请下月启动
三部门要求,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和《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各项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如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将不予受理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手续。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获准办理本市户籍后,原则上应于2012年9月30日前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自2012年3月1日起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受理单位: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其他代理受理点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上查询。2012年4月中旬起用人单位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查询首批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核结果,其余审核结果可在受理截止日期后20个工作日开始查询。
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如果是本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的紧缺专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为大学专科毕业。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学生,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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