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动态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落户申请下月启动

楼市动态 2012/2/28 10:11:07 1022次 0条点评
摘要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人保局三部门昨天联合发文,要求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明确用人单位作为非上海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人保局三部门昨天联合发文,要求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明确用人单位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要求,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和《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各项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如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将不予受理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手续。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获准办理本市户籍后,原则上应于2012年9月30日前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自2012年3月1日起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受理单位: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其他代理受理点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上查询。2012年4月中旬起用人单位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查询首批春季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核结果,其余审核结果可在受理截止日期后20个工作日开始查询。

  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如果是本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的紧缺专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为大学专科毕业。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学生,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网友评论(共0条)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速来挽尊!
  • 楼市动态相关阅读

    二手房市场销售火爆 多家中介机构业绩上涨

    2013/1/16 14:50:16

    448套房近1000人抢,并不代表回暖了

    2010/8/14 11:06:23

    一线城市房贷投放减少利率提升 热点城市或相继跟进

    2017/8/7 14:16:51
    猜你喜欢的小区
    美好生活广场
    美好生活广场 13120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3827次

    长江新城花园
    长江新城花园 10387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10405次

    猜你喜欢的新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