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23年度张家港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救助项目救助申请
为切实减轻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
医疗费用负担
近日,我市启动2023年度
张家港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
(10类罕见病和器官移植患者)
精准救助项目救助申请
救助对象
对参加张家港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况的可申请救助:
(一)患自身免疫性脑炎、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亨廷顿舞蹈病、多发性硬化、多系统萎缩、视神经脊髓炎、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原发性轻链型淀粉样变、脊髓延髓肌萎缩症(肯尼迪病)或年度内发生心脏、肺、肝脏、肾脏移植的参保患者;
(二)救助对象存在以下4种情形的不列入救助范围:
1.家庭成员因非拆迁原因拥有2套以上(不含2套)产权住房或拥有其他商业、生产用房等非居住类房屋的;
2.家庭成员拥有并使用非生活必须的机动车辆、船舶的(残疾机动轮椅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
3.提供材料信息失实。填报人员、收入、财产等信息不准确的;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的;隐瞒就业、营业、经商(包括电商)、房产交易、投资等行为;隐瞒法定赡(扶、抚)养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的;故意转移房产、车辆、存款而实际属于家庭成员的;故意转移工商登记、证券登记而实际仍由家庭成员经营、控制和操作的;
4.家庭金融资产累计在 30 万元(含)以上的。
救助年度及费用计算
救助年度: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然年度为实施年度)。
费用计算:按2023年医保结算系统结算日期为准。
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根据其家庭情况进行救助,罕见病患者在治疗期间给予1万元年度救助;移植患者给予8.5万元一次性救助。
申请程序以及所需材料
参保患病人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向镇区(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疾病诊断证明;4.《张家港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救助申请表》;5.《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政策咨询热线
市民政局 0512-58682964
经开区(杨舍镇)0512-58111053
冶金园(锦丰镇)0512-58950633
高新区(塘桥镇)0512-58441084
乐余镇0512-58668938
凤凰镇0512-58450032
南丰镇0512-58620044
大新镇0512-58710352
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0512-58640018
金港街道0512-58931917
后塍街道0512-58771043
德积街道0512-58751060
170万元
21分钟前1588万元
1小时前138万元
43分钟前108万元
19小时前128.8万元
57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