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已可以使用公积金!张家港也同步实施
据苏州市公积金中心最新消息
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
已可以使用公积金
值得一提的是
苏州是江苏省内首个
推出房票安置可用公积金贷款的城市
张家港也同步实施哦
如需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房票持有人、“以旧换新”置换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符合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可带齐材料至服务大厅柜台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或累计缴存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在苏州市范围内购两套(含)以内的自住住房;
△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如需办理购房提取,房票持有人、“以旧换新”置换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符合公积金提取相关条件的,可带齐材料至服务大厅柜台或通过“苏州公积金”App、苏州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等渠道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要求职工(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每次购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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