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余镇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来啦!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乐余镇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农房翻建工作,促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张委办发〔2023〕28号)、《关于推进全市农房翻建的若干激励措施(试行)》(张政办〔2023〕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乐余镇实际情况,现制定《乐余镇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制定单位为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张政发规〔202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话:0512-58960636(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邮箱:545294518@qq.com
2.反馈期限
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23日
附件:《乐余镇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1588万元
1小时前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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