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4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张家港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即“暖市十一条”,有哪些看点?

张家港新闻 2024/4/17 9:47:44 139次 0条点评
摘要而4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张家港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即“暖市十一条”,就从多角度出发稳定市场供需。

      4.15,张家港2024年房企恳谈会成功举办。

      会上提出,在去年提信心、稳市场基础上,2024年张家港会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而4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张家港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措施》,即“暖市十一条”,就从多角度出发稳定市场供需。

      在需求端,推广“房票”安置、加大“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力度、提升人才购房获得感、支持“以旧换新”购房新模式、试点开展“凭购房合同入学”、开展“安心团购、企业让利”活动。

      在供应端,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技术指标、试点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并举”、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支持打造高品质“好房子”。


       一、推广“房票”安置

      继续加大房票安置工作推进力度,把房票安置作为压降安置房缺口的重要办法予以量化考核。

      扩大房票使用范围,鼓励使用房票购买各类型房屋,试行全市房票通兑通用,放宽房票使用主体限制,拓展房票应用场景,房票金额可计入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

  解读  

      张家港从2022年开始实施房票政策,截至目前已发放房票1550张,兑付1477张,去化商品房1032套,带动楼市销售。

      今年将加大房票安置力度,2024年度初步计划发放房票1000张;扩大房票使用范围,由住宅扩大到非住宅、汽车库(位)等;打破房票使用主体限制,力争在三代直系亲属间流通。

      此外,因房票分周期兑付,未兑付的房票金额也可计入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可减轻企业周转压力。

      二、加大“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力度

      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2023年12月1日~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个月内、3~6个月内、6~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具体实施以张家港市“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的操作细则为准。

  解读  

      2023年,张家港就实行了契税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已受理契税补贴申请575份,发放补贴545份,合计发放737万元。

      2024年,张家港在原有“卖旧买新”契税份额补贴50%的基础上,针对3个月、6个月内买新的市民进一步了提高补贴标准,分别补贴新房契税缴纳份额的100%和80%。

      三、提升人才购房获得感

      符合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前申领一次性购房补贴,减轻人才购房资金压力。一次性购房补贴由人才办根据人才资金计划与房企分年度结算。

  解读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人才住房条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张家港对人才购房发放人才购房贴。补贴标准为:紧缺型本科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博士15万元。

      2023年度张家港共发放人才购房贴3206万元,享受人次为373人,其中续领133人,新购房240人。人才购房贴申请人数每年新增约240人左右。

       目前购房贴发放采取人才先买房,凭房产证到人才办申领购房贴,按4:3:3比例三年内兑付。为了推动人才释放购房需求,降低人才购房成本,今年将参照“房票”模式,先发补贴券,后兑付到房企。

      四、支持“以旧换新”购房新模式

      支持开发企业、购房人、中介机构签订三方协议,提前为购房人锁定新房意向房源,约定规定期限内旧房源未能售出的,购房人可不承担购房违约责任。中介机构优先帮助购房者售出旧房,使购房者享受第二条“卖旧买新”购房补贴的,可适度提高中介佣金比例。

结合城市更新项目,支持更新实施主体收购符合条件的待更新房源,鼓励被更新房屋产权人同步购买新建商品房。

  解读  

       “以旧换新”主要包含两种模式:一是由中介机构参与的“换新购”,市民可以先订购新房,留出一段时间由中介机构加快去化旧房。如旧房在约定时间内无法卖出,市民可以自主决定新房是否继续认购,让市民实现无忧购房,加快实现房产置换;二是旧房卖给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市域范围之内满足置换条件的存量住房,按照市场评估价出售给更新实施主体后,再购置更新实施主体在售商品住房,该模式可为市民升级改善住房提供新的出路,同时加快商品房去化。

      五、试点开展“凭购房合同入学”

      适时对商品住房对应施教区学位使用年限作动态调整;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小学试点开展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入学。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资源、师资配备等条件,综合确定试点学校名单及名额,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解读  

      目前,张家港市实行的学位政策是一套住房五年内允许一户家庭使用。从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和人口出生走势来看,今年将调整学位锁定年限,有效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让市民的改善性需求加快释放。

      此外,在学位资源有富余的情况下,将试点开展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入学,可以增加在售商品房项目的销售优势,提升潜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

      六、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技术指标

      进一步细化建设工程各节点资金使用标准,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申请使用频次,针对重点项目实施“一企一策”“一楼一策”。

      开发企业可与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等以“工抵房”形式抵扣本项目工程款,明确为“工抵房”的房源可不进行预售资金监管。

  解读  

       针对资金阶段性周转压力大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实行“一楼一策”“一企一策”。“工抵房”抵给本项目施工企业的,可暂不进行预售资金监管,待“工抵房”撤销后再次销售的,按照要求进行正常的资金监管。

      七、开展“安心团购、企业让利”活动

      组织在售开发企业对接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开展各类员工购房团购优惠活动。对有购房需求的员工集中安排专车看房、登门宣传、签约服务等。

      鼓励相关企业团购新建商品房,对2024年度内集中购买(以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和开具首付款增值税发票为准)5套以上新建商品房的企业,可按照企业所缴商品房契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并按照企业团购商品房每年所缴房产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期限不高于3年。

  解读  

      今年张家港将开展贯穿全年的住房团购活动,同时拓展营销宣传阵地,让楼盘宣传走进机关食堂、酒店、大型企业等场所,充分挖潜购房潜力。目前已开辟了10个宣传阵地,甄选10个优质房产项目轮流驻点机关食堂、市属酒店集团。

      八、试点推进“共有产权”住房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可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在一定年限内向购房人转让剩余产权。对2024年度内销售的共有产权商品房,可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产权部分所缴契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产权部分每年所缴房产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期限不高于3年。

      支持国资公司与人才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国资公司和人才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住房产权,国资公司产权部分由人才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在一定年限内国资公司产权按原价向人才出售,国资公司由此每年付出的财务成本,在绩效考核时可计入经营成本。

      支持企业与员工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屋产权由企业和员工按份共有,持有产权份额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对2024年度内购买的共有产权商品房,按照企业持有产权部分所缴契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并按照企业持有产权部分每年所缴房产税份额的50%给予补贴,期限不高于3年。

  解读  

      三种共有产权制度,将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同时为企业商品房去化提供新的思路。

      九、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租售并举”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住宅、商业、办公用房、车库(位)转化为自持物业,成立专业运营公司,利用自持物业开展租赁等经营业务,运营库存住宅、商业、办公用房、车库(位),从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对已经实行“租售并举”的房地产企业,其房源纳入保障房体系的,可给予上级奖补资金奖励。

  解读  

      张家港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对已经实行“租售并举”的企业,其房源纳入保障房体系的,可给予上级奖补资金奖励。

      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白名单”融资机制等作用,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解读  

      张家港市住建、金融监管、属地、商业银行等合力联动,及时研判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按时上报“白名单”融资项目,积极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房地产项目融资落地。

      十一、支持打造高品质“好房子”

      加强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的统筹谋划,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居住用地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停车配建以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风貌引导等规划要求。优化完善建筑设计品质,试点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设,推动住宅性能和住区空间品质的协同提升,以高品质设计引领高品质住宅建设。优化设施设备配套,增强居住体验感和舒适感。全面强化建设流程管理,不断完善验收交付方式。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有序开展高品质住宅评价,将高品质住宅建设纳入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

  解读  

      今年以来,吴江区自规局出台立体生态住宅新规、江苏省住建厅就改善型住宅发布细则标准,一系列“好房子”落实政策,预示着新的一年商品房品质化升级路线将愈发精细和完善。

      对于产业基础雄厚、城市实力强大的张家港来说,打造绿色、科技、健康、智慧、安全的“好房子”,不仅是接下来的市场主旋律,也是全新的发展机会。

       2024年,张家港将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注重产品力与服务力升级,提升购房置业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好地讯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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