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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凤凰镇2023-720、721、722、743、2024-706、708、712、713号地块拟征地事项稳评公示来啦!

张家港新闻 2024/5/30 14:37:33 208次 0条点评
摘要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支山村第六、七组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0.0382公顷,其中农用地0.0382公顷(包含耕地0.0019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张家港市凤凰镇2023-720、721、722、743、2024-706、708、712、713号地块拟征地事项稳评公示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需对本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概况

     (1)张家港市凤凰镇2023-720号地块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支山村第六、七组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0.0382公顷,其中农用地0.0382公顷(包含耕地0.0019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2)张家港市凤凰镇2023-721号地块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支山村、支山村第七组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0.2018公顷,其中农用地0.1743公顷(包含耕地0.0192公顷),建设用地0.0275公顷,未利用地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张家港市凤凰镇2023-722号地块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村第十九组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0.0683公顷,其中农用地0.0683公顷(包含耕地0.0343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4)张家港市凤凰镇2023-743号地块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支山村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0.0817公顷,其中农用地0.0817公顷(包含耕地0.0435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5)张家港市凤凰镇2024-706号地块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支山村第三十四、三十五组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0.0484公顷,其中农用地0.0484公顷(包含耕地0.0422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6)张家港市凤凰镇2024-708号地块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清水村、清水村第九组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1.3052公顷,其中农用地0.6465公顷(包含耕地0.5331公顷),建设用地0.6587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7)张家港市凤凰镇2024-712号地块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村第十四组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0.0848公顷,其中农用地0.0848公顷(包含耕地0.0025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8)张家港市凤凰镇2024-713号地块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张家港市凤凰镇支山村、支山村第三十三组集体土地,拟征地总面积为0.1443公顷,其中农用地0.1386公顷(包含耕地0.0078公顷),建设用地0.0057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天,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三、反馈渠道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事项利益相关者意见。项目周边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如对本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稳评责任单位或稳评实施单位反映。

    (一)稳评责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须主任

      联系电话:0512-58450060

    (二)稳评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博雅达勘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鸣峰

      联系电话:15995570050

      邮箱:15995570050@163.com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附图4


附图5


附图6


附图7


附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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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22 13:11:03

    划重点!张家港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具体政策看这里↓↓↓

    2021/5/15 8:31:26

    重要提醒!购买法拍房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2024/2/13 10: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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