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摊点疏导点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德积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19日期间,就《德积街道摊点疏导点设置明细表(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设置情况
02、经营要求
1、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区域、时间范围内经营,保持规范、统一、有序,不得妨碍交通;
2、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等噪音扰民;
3、必须保持摊位及周边卫生整洁,自备垃圾容器,严禁乱丢杂物;
4、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属地村(社区)的管理。
张家港市德积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2日
388万元
40分钟前170万元
1小时前1588万元
43分钟前108万元
21小时前128.8万元
2分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