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丰镇摊点疏导点设置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摊点疏导点的设置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征求公众意见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按照不影响市容环卫、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南丰镇根据区域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摊点疏导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如对设置情况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电话的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512-58907229
联系人:倪杰(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附件:《南丰镇摊点疏导点设置明细表(征求意见稿)》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128.8万元
13小时前125万元
47分钟前128万元
22分钟前268万元
2小时前175万元
9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