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区市容、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更有力地服务保障“决战2012,确保在全省第一批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市发展大局,市城管委决定从4月上旬起,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服务民生、决战现代化”市区市容、交通大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338省道以南、东二环、南二环、西二环以内区域。
二、整治内容
1. 严禁电动三轮车在市区二环路以内通行(除老人作为代步工具、特种车辆外)。
2.机动车、非机动车须按规定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工程、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抛洒滴漏;不得向车窗外乱扔垃圾。
3.不得乱扔垃圾、乱晒乱挂、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设广告。
4.加强各类施工工地的内部管理和教育,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对违反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告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138万元
1小时前108万元
16小时前128.8万元
1小时前125万元
1小时前128万元
3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