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亿超生罚款流向何处? 200亿超生罚款去向成谜
计划生育这么多年下来,超生罚款,似乎成了天经地义,少有人质疑。但其实不管对社会抚养费的收取,还是计生政策的制定本身,都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反思和修正。
200亿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
首先,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正当性欠缺。按照计生委的官方解释,这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那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就如同排污费了。这一逻辑的背后,是把超生者看成了社会负担,政府则需分出资源养活这些人。但实际上,人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资源,若教育得当,制度合理,绝大多数人一生所创造的价值远高于他所消耗的资源;另外,在中国,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费用多数由家庭承担,又有何必要向政府额外缴费?
其次,社会抚养费总数成谜,在使用上也不够透明。中国每年总共收取了多少社会抚养费,按说应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可记者向国家计生委咨询,却被告知没有相关数据或不能发布。难道这也算国家机密吗?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应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预算管理,可在不少地方,这一款项只不过转手给了县计生委,或多数留给乡镇,而十多年前,一个乡镇计生委的临时工都可能有20余人,以至于有“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计生委”、“省市吃土地,县乡吃肚皮”一说,这种“罚款经济”岂不是与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初衷相悖?
要控制人口增长,除了强制堕胎和超生罚款,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吗?作为经胡耀邦特批、全国唯一一个“二胎试点”的山西翼城县,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它采取的是“晚婚晚育加间隔”的方式,妇女第一胎在24岁生育,第二个孩子则在30岁左右生育,杜绝三胎。在1982~2000年的两次人口普查期间,全国人口增长了25.5%,而翼城县放开二胎却仅增长了20.7%。出生性别比全国为117.8,翼城则为106.1。而其他国家和这些年中国的发展经验也表明,“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前行、人口素质逐步提高,生育率会日趋走低。也就是说,即便没有计生政策,不耗费这么多行政资源,依然会达到控制人口的效果,还会避免或缓解劳动力短缺、社会老龄化、性别失衡等种种弊端。
计生政策控制人口的初衷是好的,但其本身是计划经济思维下的产物,这为其推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埋下了伏笔,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悖论和乱象只是其中之一。希望计生政策能及时调整,向更加人性、更加尊重人口生育自然规律的方向转变,同时防止被部门利益绑架,被政策惯性左右——因为这可能牵涉几十万人的饭碗,关系到政策制定者的颜面,但这种调整却是以人为本、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最起码,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上不能再是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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