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展公租房需求状况调查 科学合理制定公租房发展规划
6月8日至7月8日,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状况调查,符合条件的居民可申报。这是4日记者从市房地局获悉的。
此次调查是为全面掌握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对象相关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准入条件。本次调查采取自行申报和核实相结合的方式。
调查对象包括长春市市区户籍,月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无房家庭(正在享受保障住房的家庭除外);在本市没有住房、月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新就业大学生和在本市有稳定工作满两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没有住房的以下人员: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全国及省市级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6月8日至6月12日,申报家庭可以到长春国际会展中心的房交会现场领取申报表,填写后与申报材料一起上交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本市市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非本市市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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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至7月8日(节假日除外),本市市区户籍家庭到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申报表,填写后与申报材料一起上交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家庭到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申报表,填写后与申报材料一起上交申报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据介绍,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略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价租金,一般不低于市场价租金的70%。市房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积极配合调查,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供相关信息。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将优先解决参加本次需求调查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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