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张家港市房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张家港新闻 2012/7/9 10:57:04 7201次 0条点评
摘要根据张家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张家港市房产管理局的通知》(张编发[2003]58号),设立张家港市房产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实施公务员管理。

根据张家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张家港市房产管理局的通知》(张编发[2003]58号),设立张家港市房产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实施公务员管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方案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负责出售公有住房、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归口管理全市住房基金,确保住房基金专款专用;制订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审批、建设和管理,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三级供应新体系。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住宅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研究制定住宅产业发展的近期、中长期住宅发展计划,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公司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屋权属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产属权,办理房产登记发证,管理产权产籍档案;负责房产测绘管理。
(六)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包括全市已售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其他各类房产交易、抵押、租赁、评估、经纪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核和业务监督。
(七)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负责房屋维修基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八)负责各类房屋安全鉴定以及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
(九)负责直管公房、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房产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产管理局设一室五科,均为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二)综合财务科
(三)住宅产业科
(四)房产管理科
(五)物业管理科
(六)房改管理科(同时挂张家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牌子)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房产管理局全民事业编制14名。
核定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副科长(主任)12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科室正科长5名,副科长5名。

四、下属事业单位

1、市房产管理处更名为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中心
2、市后塍房管所与港区房管所合并,组建市房产管理局金港管理所
3、新设立市房产管理局锦丰管理所,核定编制4名(所需编制从乐余房管所划入,乐余房管所编制由8名减少为4名)
4、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市物业管理处、市房产价格评估所、市白蚁防治所、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市房产管理局杨舍管理所、市房产管理局乐余管理所、市房产管理局塘桥管理所予以保留。

网友评论(共0条)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速来挽尊!
  • 张家港新闻相关阅读

    10月21北京东直门爆炸事件直播,原因暂未揭秘

    2010/10/22 15:17:21

    紧急寻人(请有相关场所轨迹交集人员立即报备!)

    2022/11/16 13:15:00

    “三无”居民:婚前房?保障房是最后的希望

    2011/4/14 11:21:45
    猜你喜欢的小区
    河畔美墅
    河畔美墅 11020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3809次

    信德·和悦澜庭
    信德·和悦澜庭 9672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1845次

    猜你喜欢的新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