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经适房上市交易不是为了盈利 可否建立一个经适房交易的平台?
近段时间,围绕“经适房上市需要缴纳七成收益金”的消息,不少经适房业主开始犹豫届时要不要卖房。一些业主则建议,既然经适房上市交易不是为了盈利,武汉市可否建立一个经适房交易的平台?
部分业主:卖房划不来
今年上半年武汉市就酝酿经适房上市交易的规定,上月出台的一份原则性文件则规定,针对2007年之后购买的经适房,上市时买卖差价的70%将作为土地收益上缴。这也是首次对经适房上市收益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从2005年底武汉市第一个经适房摇号销售至今,7年来有近十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入住经适房。不少当初购买经适房的市民因为有了资金积累或者工作调动等原因,很多有换房的需求。
不过,此次明确经适房买卖差价的70%将作为土地收益上缴,部分市民觉得卖房划不来。在洪山张家湾鑫宇花园买了一套经适房的业主说,当时买经适房2780元/平方米,周边商品房在3300元/平方米,可以说并没有享受到太高的差价收益。如今即使按5000元/平方米出手,算上税费、贷款利息、装修等成本,再上缴70%的收益,他可能不会考虑卖房了。
武汉一家经纪机构徐东区域总监认为,按差价的七成上缴土地收益,对卖家吸引力不大,预计短期有卖房意愿的经适房业主不会很多。
呼吁:建统一交易平台
房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国家政策,经适房是为满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而建,并非给其提供一条投资A的渠道。经适房的用地属划拨性质,出售时收取买卖差价充当土地收益,相当于将经适房用地性质转成出让土地,这样就能自由买卖了。
据悉,收益七成上缴的规定,仅是一个框架,如何交易等具体实施办法,则仍要等细则方案出台。
有市民致电本报建议,既然经适房是为了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不如建立一个统一的交易平台。有经适房出售或购买需求的、符合购买规定的人,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交易。比如在洪山有经适房的人,因工作原因想换到江汉区的经适房小区,就可以在平台内交易,这样就不存在改变经适房土地性质而缴纳收益金的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经适房属于政府定价,开发企业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这注定经适房多数分布在古田长丰乡、洪山青菱乡、江岸谌家矶、金银湖等靠近三环线的区域。甚至江汉、武昌等区的房源也要从江岸、洪山调剂。建立一个统一的交易平台,让经适房在平台内流转,不失为一个提高经适房流通效率的办法。
张家港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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