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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业主可解除合同,剩余房贷不用再还!

楼市动态 2025/7/13 10:48:38 480次 返回资讯
摘要 日前,江苏盐城中院审理的一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涉已停工、短期内无交付可能性的某商品房购买和贷款合同因合同目的均无法实现而被法院判决解除,并由商品房出卖人承担已收受的购房贷款、购房款本金及利息的返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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