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2026/6/4 13: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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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344号)和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民区〔2021〕24号)、省民政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提升地名文化业态融合质效的通知》(苏民区〔2026〕6号)的工作要求,经区镇、街道申报,部门和地名专家评审,以下地名拟列为张家港市第五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