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点供用地申报会审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了点供项目的申报原则:优先保障符合该市产业发展导向、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产业效益高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规定了项目申报阶段的审核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了联合会审阶段所涉及的综合评审打分项目:产业发展方向、产出水平、科技含量、
投资能力、
投资强度、
能耗水平、环境保护、集约发展以及实施计划等九个评估项目,并具体规定了各个项目的加分项;同时规定对项目所在区上一轮土地点供未按计划实施的,原则上不安排点供计划,以切实加强点供用地申报管理,提高
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