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首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47.98万元,共涉及134家用人单位
近日,我市发放首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47.98万元,共涉及134家用人单位。其中,11家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重点企业获得补贴33.78万元,123家吸纳142名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获得补贴14.2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对在我市参保的各类企业吸纳在本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我市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该项政策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另外,对经市工信局认定的重点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按照每人每天118元,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自2020年5月起,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高发放效率,扩大政策覆盖面,将此项惠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人社部门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无需企业申请,主动利用信息系统及大数据资源,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及企业,通过公示后,直接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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